M6 米乐@所有家长朋友们贵港交警提示您管好车钥匙!

2024-03-30 阅读次数:

  M6 米乐M6 米乐2024年1月27日16时55分许,庞某某(15岁)驾驶电动车沿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,马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新华路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。双方行驶至新华路/迎宾大道东侧支路路口,

  本次事故中,庞某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,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,马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。

  2024年1月29日,梁某某沿贵港市港北区一无名道路南侧由西向东方向步行在前,覃某某(15岁)驾驶电动车行驶在后。于上述时间至上述地点,覃某某驾车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,致其所驾驶车辆与梁某某身体发生碰撞,造成梁某某与覃某某受伤及上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  覃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,梁某某在本米乐 M6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。

  2024年2月16日15时许,陆某某(17岁)驾驶电动车沿贵港市335县道由东往西行驶,黄某某步行停驻于事发交叉路口北侧商店门前。于上述时间至上述地点,陆某某驾车未注意观察,操作不当,致其所驾车辆与黄某某发生碰撞,造成黄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  陆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,黄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。

  很多学生骑电动自行车,是出于好奇、攀比的心理,因此也比较容易冲动,骑行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很快,远远超过电动自行车骑行规定的车速,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。

  电动自行车速度比自行车快,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,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,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,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。

 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,车身重量增加,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,增加危险性。同时,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,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。

  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、打角度、急速拐弯、比赛超车,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,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
 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,经常出现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带人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,造成极大的危险。

 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,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戴安全头盔。一旦发生危险,易酿成惨祸。

 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。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  为了孩子的安全,家长务必教育好、看管好、叮嘱好未成年人,同时妥善保管好自己车辆,防止孩子偷骑出门!